通州区金地格林小区成功实现物管会向业委会转化
导 读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临时机构,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并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推动物业管理委员会积极向业主委员会过渡,保障特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都能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职责。通州区金地格林小区在乡镇、社区的领导下,先组建物管会,各方协同推进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成立事宜,严把选人关,做好宣传引导,成功完成了物管会向业委会的转化,其经验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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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通州区永顺镇榆东一街社区金地格林小区建成于2014年,辖区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共计15栋楼、2036户。
永顺镇政府于2019年9月收到该小区业主提请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同年10月指定了筹备组组长,开展业委会组建相关工作。但是由于该小区人员构成复杂、物业管理问题较多,加之疫情影响,业委会组建工作一直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条例》出台后,永顺镇政府和榆东一街社区居委会决定在该小区先行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协同物管会推进业委会组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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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做法
2020年8月31日,该小区物管会正式成立,共有委员7名,其中党员6名。物管会成立后,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积极携手筹备组一同推进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成立工作。
积极做好宣传引导,最大程度保障业主全面参与
投票表决
经公开征求意见,确定采用“北京业主”APP对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需要表决的议题进行投票表决,并得到了广大业主的积极支持配合。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在小区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推广活动,街道、社区相关工作人员提前学习“北京业主”APP 投票政策和相关操作流程,以便更好地指导业主参与投票。
北京业主APP
小区人员构成复杂,年轻人比较多,平时早出晚归,而且很多业主不在小区居住。居委会、筹备组、志愿者通过张贴通知、入户宣传、电话联系、网上宣传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让广大业主了解本次业主大会相关情况、工作进展及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形成了社区事务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最大程度的保障业主参与小区公共事务决策。
充分挖掘委员候选人,引导党员主动参与社区建设
一是通过“双报到双积分”系统对小区内在职党员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挖掘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的党员业主作为业委会委员推荐人选。
二是主动登门拜访,引导符合候选人资格的党员业主报名参选业委会候选人,参与社区事务。
三是以社区活动为平台,积极动员有群众基础的退休党员、优秀志愿者发挥余热,倡导热心公益的在职党员释放正能量,以自荐形式报名参加业委会候选人。最终党员在候选人中占比超过50%。
严把选人关,确保候选人资格合法有效
一是由永顺镇政府牵头,严格遵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通州区关于强化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提高“三率”的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对报名参选业委会委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是综合考量民主推荐、资格审查、谈话考察、走访调研等方面结果,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准确掌握候选人基本情况、参选初衷,对不符合条件的业主坚决予以剔除。
三是由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员进行互选,最终确定10名候选人,其中党员6名。
2020年11月11日,金地格林小区线上表决正式结束。小区应参与投票房屋总数为2021套,总建筑面积为15.6万平方米;经线上表决,赞成户1378户,专有部分面积10.8万平方米,符合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户数过半数的原则,成功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业委会委员7名,其中党员4名,另有候补委员2名。11月17日,召开了业委会首次会议,确定了业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完成了物管会向业委会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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